一、企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谁来签
有限责任公司,在面对企业也拆迁时,通常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股份有限公司,在面对企业拆迁时,通常情况下也是由股东会选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企业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伙企业,在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当按照合约协议的约定或者经由全体合伙人表决同意。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改制完成企业,在经由董事会决议后,由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未改制完成企业,在经由主管部门协调并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小组,由国有资产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和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主管部门已经宣告停业清算解散的企业,应当由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点是什么
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法必须性: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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