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不能免除侵权责任。合同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一、合同有哪些条款无效
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有: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4、内容违法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审查免责条款的审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审查免责条款的标准,具体如下:
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
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4、免责条款必须合理分配双方的权益和风险;
5、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
6、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以下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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