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政策有哪些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政策包括:
1.调整个人贷款担保服务费支付方式
2016年10月1日起,缴存人申请贷款,需在发放贷款前以抵押登记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落实担保。所购房屋在预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办理之前,可以由当地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缴存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缴存人不需支付担保服务费,但需配合担保中心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成立后,解除担保中心承担的阶段性担保。
2.下调二手房评估费收费标准
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为防止恶性竞争,评估公司不能以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受托银行提供资料,查询征信,填写贷款申请表,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支付不低于住房价值(以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孰低原则确定)30%的首付款。
2.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受托银行或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到房屋现场进行勘验。
3.受托银行初审并录入相关信息,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评估结果和客户资料实施审批。
4.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买方)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缴纳评估相关费用。
5.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售房人(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6.受托银行内部审查完毕后,通知借款人及售房人(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受托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评估报告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贷款时需要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条款。
三、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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