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没有最低标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一般来说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有:
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月收入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付;
2、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在第一点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抚养费,但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
3、如果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那抚养费的给付金额可以参考其年收入,给付比例跟上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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