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具体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高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以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低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其他财产较多的,可以不按上述比例按上述幅度判断,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多或者没有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以不按上述比例判断低于上述幅度,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没有收入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而免除义务,应当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留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宁波离婚抚养费标准、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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