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确认,可从以下几点进行确认:
1、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法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4、违法生育或者收养行为发生后一年以上才被发现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5、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标准是怎样的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需要征收两千元到五千元不等的社会抚养费,但是如果在三个月内补办登记结婚的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不符合规定超生的情况也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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