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办理流程: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否到期。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济南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附件2)。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产大厦708室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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