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仍属购买者拥有权,然而其所依附之土地使用权已至期限。
当此状况发生时,国家将收回土地,这无疑会影响到您的居住权益。
不过,国家将对该房产提供相应的补偿,同时也为您预留了在此土地之上继续经营的可能——即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