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所需的证据如下: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据、借据、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贷款的证据收据或每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的本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息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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