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房产税和遗产税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遗产税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包括房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遗产税的开征将对扩大内需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在另一个层面上,遗产税的开征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假设你准备买一套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孩子在继承房子的时候要支付将近房产一半的遗产税,你还会有欲望买房吗?如果现在就把房子继承给孩子,他是否有处置财产的心态和能力或者万一他不孝顺怎么办?最后,如何正确规避遗产税将成为接下来的刚性需求,人人都需要学习并掌握规避遗产税的方法,来帮助自己最大化的保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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