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针对的人群或对象是哪些人
家庭暴力针对的人群或对象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现在的法律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依照反家暴法规制。
二、家暴犯法吗
家暴是犯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通过家暴的形式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达到恶劣成程度的,即构成虐待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其家暴、虐待行为而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应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三、家庭暴力可以主张离婚吗
家庭暴力是可以离婚的。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家暴情形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家暴方写的保证书、医院的诊断书和报警记录都可以用来充当家暴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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