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范围包括如下:
1、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如丈夫殴打、责骂妻子、强迫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或者破坏妻子的性器官等等;
2、父母对子女的暴力或者虐待;
3、子女对应赡养的老人实施暴力或者虐待;
4、有亲密关系的男女暴力,例如同居、恋人等。这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反家庭暴力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为家庭成员之间,包括配偶、前配偶、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的、现有或曾有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等。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
1、配偶或前配偶。
2、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家长家属或家属间关系者。
3、现为或曾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
4、现为或曾为四亲等以内之旁系血亲或旁系姻亲。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而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
所以,反家庭暴力法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管是血亲、姻亲或是收养、寄养,甚至是同居关系中的暴力都被列入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并且暴力的范围也不单只是殴打、残害等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遇到家庭暴力既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