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儿童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问题上,其实际赔偿项目与成年人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项目基本相仿,具体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
2.误工津贴(若存在)。
3.护理费用(若存在)。
4.交通运输补贴或费用(如有)。
5.住宿费用(若需要)。
6.住院期间膳食补贴或费用(如有)。
7.必要的营养补充(如需追加)。
8.残疾赔偿金(如果存在肢体残障情况)。
9.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若需要)。
10.精神抚慰金(如果存在需要)。
11.丧葬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如有)。
12.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如果存在需要)。
13.死亡给付金(如有)。
14.财产损失赔偿(如有)。
15.后续治疗费用(如有)。
16.康复费用(如有)。
17.赔偿责任方应承担的赔偿总额及上述各项费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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