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到逮捕算不算刑期?
1、刑事拘留到逮捕不算刑期
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
2、刑期的折抵规定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
二、不逮捕是不是就不起诉?
1、不逮捕并不一定就是不起诉
因为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
但不逮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可能会被逮捕的情形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可能会判处其承担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等的刑事处罚,至于具体会被怎样处罚,由法院结合现行法律的规定确定。若是公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处罚,且被判刑钱处于被羁押的状态,那么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