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居住数年便自然而然享有居住权的说法。
即使居住者在特定房产中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也未必就能据此主张相应的居住权益。
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所示,居住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现:
首先是通过与他人签署相关的合同来取得;
其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获取;
再者,也可以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来实现;
最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时效条件,同样可以依法取得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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