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作担保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
三、不要贿赂担保。
四、不要无知担保。
五、不要无效担保。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没有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2、超过保证期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物的担保是否是抵押
物的担保不仅仅包括抵押,还有质押、留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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