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后怎么领证结婚
关于离婚后再次缔结婚姻并领取结婚证书的程序如下:
首先,要求筹办婚礼的夫妇需共同携带所需文件,前往其中一人所在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接下来,双方需分别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以备审核之用。
紧接着,二位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当面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署自己的名字。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所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严格的审查,若符合结婚登记的所有条件,则会予以批准登记。
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如有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为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页)以及三张尺寸为2寸的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对于曾经离异的人士,还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作为补充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手写的离婚协议怎么补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时候,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环节便是协议离婚。
为了确保程序顺利,建议您携带由双方共同签署并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务必请他们对这份协议书进行留档备查。
如果您不慎遗失了这份离婚协议书的原始文件,那么原件将无法进行补办。
您仍然有其他途径来获取所需信息。
您可以向当初为您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查阅和调取婚姻档案。
这样一来,您就能够获得之前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的复印件,尽管它不能被视为原件,但至少能提供一定程度上的证明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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