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为标志。所以不领取结婚证,签署协议结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结婚。另外,现在已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
【法条】《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不领结婚证但是签协议结婚协,这个肯定是法律是不认可婚姻,只有领了结婚证才是受法律保护,法律认可的婚姻。其他一切形式都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即使说有这种事实婚姻存在,但是一旦出现问题还是会受到伤害。
我们都知道两个人谈恋爱,然后想要光明正大在一起。最直接方法就是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宣告全世界的人我们在一起了,我们结婚了。但是有些人可能不想结婚,因为各种各样原因不想去领结婚证,不想办婚礼只签协议结婚,我觉得这种情况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会想出这样解决办法。但是我是不能理解这种办法,结婚就是结婚,什么叫签协议结婚呢?而且这个签协议有没有法律公证过,我想这个肯定是没有公证过的,因为有法律公正过可能就会具有法律效应。可能就和真正的结婚一样了,那为什么不直接去领一个结婚证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可见肯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需要去协议结婚。
奉劝那些想要走进婚姻的男生和女生,这种方法不可取,只有领了结婚证才是名正言顺的法律夫妻关系。出具任何一些重要场合看的还是结婚证,而不是你手执的结婚协议,只有结婚证才能确定才能让别人认为你们是夫妻关系,也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一旦出现什么问题,自己可能就会特别的被动。所以,爱他就结婚吧,很多人都说只是一张证而已,所以说了就一张证而已,你为什么就不能满足他呢?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一生的事情,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完美的婚礼,都希望自己能够光明正大的站在彼此身边。不要投机,也不要取巧,想要结婚,结婚证是必须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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