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1、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等。
一、遗嘱无效情形有哪些
遗嘱无效情形有:
1、遗嘱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3、遗嘱因遗嘱继承人原因无效;
4、遗嘱因财产处分原因无效;
5、遗嘱因违反法律强制抚养义务而无效;
6、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遗嘱无效;
7、遗嘱形式非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8、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冲突导致遗嘱无效;
9、遗产中的负财产大于或等于正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二、自书遗嘱有没有有效期
自书遗嘱没有有效期。
1、自书遗嘱的有效期限是永久。
2、只要是立遗嘱人自己亲自进行书写的遗嘱,立遗嘱人死亡之后立刻进行生效,没有期限问题。
3、但是接受遗赠必须在两个月之内进行表示,而如果对遗产问题,有争议的,在两年之内必须进行诉讼。
自书遗嘱特征是: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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