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来处理房屋。
父母赠与房屋给子女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
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子女和父母一起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4、父母将房屋交付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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