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转让备案地址在什么地方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租房合同转让时,合同备案的地点应该是房屋所在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二、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审查
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要从4个方面审查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1、合同主体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本身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合同内容某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转租的概念定义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
(二)转租房屋要符合的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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