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
时间:2023-06-06 20:03:09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一:

当场处罚决定书

简罚〔〕号

当事人个人姓名性别年龄

电话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地址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内容

告知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4.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基本情况

执法人员姓名处罚机关

(印章)

年月日

执法证件号

当事人签收是否当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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