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异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那方若强制将子女带走,显然此举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同时对于子女也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若是通过司法程序裁定了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那么便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子女的安全回归家庭环境。
在一般的情况下,未获得抚养权的那方仅能享受探视照顾的权利而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