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注意事项有什么
时间:2023-04-06 17:41:02 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下列注意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

3.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什么出资

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瑕疵包括:

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二、有限公司个人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对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分为等额股。股东对公司承担其股份的责任,公司对其所有资产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不虚假出资、未缴纳出资、提取注册资本、转让公司财产等,不必用其他财产偿还公司债务。根据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其债权登记。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财产)处置所得的价款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安置费、税费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债权人应当按比例支付。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分配。

三、股权出资的限制有哪些

股权出资的限制是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出资注意事项有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出资注意事项有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