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收据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
2、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3、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
4、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5、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6、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书写借条收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书写借条收据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说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担保还是联合担保;
2、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所有附属主债权的费用,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明确担保期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担保期限按照约定执行。
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全文4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