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分公司相关内容。成立分公司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也是需要提供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章程的作用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来往的基础法律依据;
(二)公司章程是公司建立的最重要的文件以及最主要条件,公司的建立程序是以订立公司章程为开始,以建立登记为结束。
(三)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
(四)公司章程是确认公司的义务和权利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通常情况下,公司章程一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经过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之后,就可对外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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