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拿到门诊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该证明必须由三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共同签名,同时加盖诊断科室科室公章)。
2.出院后带着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身份证到新农合结算科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新农合结算科对患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重大疾病的补偿要求的,就可以在诊断证明上盖新农合重大疾病诊治专用章,就可以拿到新农合的补偿款,如果不符合重大疾病的条件,就会按照正常疾病比例进行报销补偿。
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材料
1、参保居民需要准备的报销材料是:身份证、符合上海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学生证;医疗保障住院结算凭证;符合上海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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