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房屋纠纷如何解决问题
农村拆迁房屋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强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的发生农村拆迁纠纷,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二、拆迁房屋手续要准备哪些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4.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三、房屋拆迁评估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评估标准是:
1.评估的时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3.评估的方法。
4.需要参考的因素。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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