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怀孕被辞退有补偿,补偿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月工资双倍的经济补偿。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用人单位享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再享有任何特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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