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司法所不接受是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也可以到公安局反馈情况。被判缓刑可以离开本市的,但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即可,如果存在严重情形,是可以撤回缓刑的。
一、被判缓刑司法所不接受怎么办
被判缓刑司法所不接受的解决方法如下:
1.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3.作为被判刑者,根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4.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你的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二、被判缓刑可以离开本市吗
被判缓刑可以离开本市,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被判缓刑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会影响到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等考试中的政治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n(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n(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n(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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