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监护权。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因重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有不良影响的;3、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并有能力抚养的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084条和第1085条是对离婚后子女的基本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力求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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