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须知
一、受理范围
1、本市居民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手续,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证件的;
2、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塬因不能办理二代证,且一代证期满失效或遗失急需用证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小一寸照片两张;
3、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
三、申办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大厅)并填写《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办理申领临时身份证审批手续;
2、申请人在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审批手续后,凭相关材料到济宁市各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
3、在办妥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持《户口簿及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工本费收据到济宁市各公安分局办证大厅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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