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邮寄的上诉状超过最后期限,法院是可以拒收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在十五天的上诉期间,上诉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递交,即面交或邮寄。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把材料交给一审主审的法官或书记员。
当面递交民事上诉状是最为安全和快捷的方式。然而,有的时候由于某些原因,当事人也会邮寄民事上诉状。这时,常常会因为邮寄出现问题而耽误了当事人的上诉期,从而导致一审判决生效。
下面将列出几点邮寄民事上诉状的注意事项:
一、到中国邮政或依照我国《邮政法》的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公司邮寄;
二、民事上诉状应在上诉期满前交邮,这是指信件上的邮戳日期应是在上诉期满之前;
三、保留好带有邮戳的邮寄凭证。
另外,刑事上诉状也是可以邮寄的,道理及注意事项同上。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诉讼文书除法院出具的法院诉讼文书以外,当事人所提交的诸如起诉状、上诉状等也属于诉讼文书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对于法院出具的判决或特定裁定不服的时候如果通过邮寄送达上诉状时只要在期满前交邮即属于合法。虽然我国就邮寄的方式并无强制性的规定,目前并非只有EMS的邮寄方式才为合法,但在此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佳方式还是通过EMS的方式进行邮寄,毕竟EMS的邮寄方式会明确载明交邮日期,而诸如顺丰或者申通等民营快递公司就此并不十分规范,因此如果在相关日期的重要性攸关事项成败时还是谨慎从事,寻求比较规范的邮寄方式,以减少分歧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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