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产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一、公租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1、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交易部门在1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5、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二、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可以盖章吗?
不一定要盖章。所需证件如下:(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要是房屋租赁证明需要规范化,需要出房屋租赁证明去居委会盖章,必须要在居委会中做了登记之后才能够得到相关盖章。
三、二手房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二手房房产过户手续出售房屋的卖家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已婚情况下)、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房屋的买家需要携带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当事人需要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亲自签字。证件及资料带齐以后要到公证部门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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