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的行政行为,比如责令停产停业,需要判断其合法性,不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较难分辨行政机关是否越权处罚,此时需要借助专业律师的介入,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被责令停产停业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不过并非毫无办法维权,然现实中可能会存在行政机关擅自责令停产停业,此时如果行政机关确实违法,是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的。
当事人如果想知道行政机关是否为擅自责令停产停业的话,首先应该对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做法有所了解,知道并征求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为违法执法或者执行措施后才能更好的维权。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适用于下列违法行为:
(1)生产经营者实施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后果比较严重;
(2)从事加工、生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如药品、食品、保健品等)的已经或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出版发行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一般常附有限期整顿的要求,如果受罚企业在限期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可以恢复生产、营业。
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需要根据相关的程序执行,如果违法相关程序,或者本不应该责令停产停业而责令停产停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我们建议当事人维权之前最好可以找个责令停产停业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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