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男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并且要求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包括:与他人同居、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能够吗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可以要求赔偿。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女方造成精神损害,女方就无权因为男方提出离婚的行为而向其索要赔偿。
二、男方起诉离婚要赔偿吗
男方被起诉离婚不一定是要赔偿的。如果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女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女方重婚的、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民法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如下:(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必须因一方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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