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许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
允许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资质不全。
2.房屋权属有争议。
3.所售房屋存在抵押问题。
4.所售房屋为不能交易的房屋。
5.延期交房并超过合理期限。
6.擅自变更房屋设计。
7.房屋面积误差较大。
8.房屋质量不合格。
二、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能够要求支付违约金。但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有一方当事人违约、以及当事人之间没有相反的约定的,解除权人才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解除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是不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如果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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