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变更所需证件清单是什么?
时间:2023-07-01 21:02:11 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那么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以下的材料: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了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主要是三种,当然除这三种外,如果有其他正当的理由,也可以变更。

一是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之后自身得了比较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身体残疾了,此时可以从侧面看出没有什么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因为对孩子的教育和照顾必然会受到影响,孩子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这时就是必然要变更抚养权了。

二与是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抚养义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一方面是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关心,如日常生活费用的支出,还有就是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义务,培养孩子好的品德。

三就是孩子自己的意愿,孩子自己的意愿是很重要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对于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即使一方在孩子十岁之前获得了抚养权,但是只有满了十周岁,孩子明确表示要跟随另一方生活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那么,很多人就想知道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形式:

一种方式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这种情况下只要协商确定了,没有产生什么争议,那么也就不需要去法院确认抚养权的变更。

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山东还是在其他的一些地方,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父亲或者是母亲,都是需要按月或者是一次性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用的,至于具体的抚养费用标准的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经济承受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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