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死亡孙女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孙女在正常情况下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女,可以代位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但并非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养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
1.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2.养子女作为法定拟制血亲,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可以代位继承。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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