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女是否有精神病史,离婚子女的所有权是否授予男子
如果妇女有精神病史,离婚子女的所有权可以授予男子,离婚期间判给男方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男方同住(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不适合与男方同住的子女(2)有赡养条件但无赡养义务,如女方遗弃或虐待子女,当男人因为其他原因要求她的孩子和她住在一起时,孩子们不能和他们的妻子住在一起。妇女被判刑、劳动教养、有严重残疾,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母亲行为不当,如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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