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诉求支付租金后变更为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因此原告可以在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后变更为解除合同。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租赁的法律定义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础,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不同所有权,人们根据所有权暂时出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从而产生了租赁。随着生产力发展,租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租赁发展的三个阶段:古代租赁、传统租赁、现代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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