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户口冻结后,不能将户口分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就包括派出所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分户。
现在农村户口不能分户了吗
现在农村的户口还可以进行分户。农村的户口,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分户:家中的子女已经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以及生活能力,并且一直独自生活居住,实现经济独立;家中的子女不是独生子女,并且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且常年独立居住生活的,就可以进行分户;还有如果夫妻已经离婚,那么一方就需要重新进行分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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