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不在征地范围内该怎么办
如果住房用地不在征地红线内,那么征地就不具备实施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选择诉讼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司法委员会第1522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5月9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实施土地管理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责令移交土地的决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征地方案经主管机关依法批准;(2)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了征地行为;(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依法领取安置补偿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安置补偿,拒不移交土地,影响征收工作正常进行的;(四)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并通知申请人;裁定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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