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申请书是不是有用
取保候审申请书一般是是不是有用的。申请取保候审的,需要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事由;申请时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是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是不是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审收监
取保候审一审可能会收监。取保候审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是不是有可能被拘留或逮捕的,至于最后会不会被收监,要看法院的最终判决。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是不是有罪并处以实刑的,一般是要将被告人收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是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是不是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法院取保候审能续保
法院取保候审能续保,但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案件在先期取保候审到期时不能结案、取保候审期限没是不是有达到12个月的,且仍然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续保。取保候审的前后时间总和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仍未结案的,应解除取保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是不是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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