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二、买了工伤保险还需要买雇主责任险吗
可以进行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其保险对象是:雇主对其雇佣人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发生意外或因职业病而造成人身意外伤残或死亡时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属自愿保险范畴,其具体实施是以保险合同和按保险条款办理。
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最基本组成部分,其主要体现了无责任补偿原则,不论责任在谁身上,受伤者都会得到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仅仅是为弥补工伤保险的不足,还考虑到降低工伤申报率、减少工伤纠纷、增加员工福利等原因来投保雇主责任险时,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对于员工的死亡、残疾补助可获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双重补偿,也就是说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不受工伤保险是否赔偿的影响。
三、法律规定或内容
2008年5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工伤认定、待遇核定等问题,对《工伤保险条例》做了补充说明。其中有一条对于写字楼的上班族意义重大——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可否认定为工伤做了解释:如果致伤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可认定为工伤,但职工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将不予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因为坐公司班车、自驾车,还是乘公车,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了伤你就可请求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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