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是典型的飞来横祸,虽然可能无法百分之百地避免,但如果每个人、每个管理者等都能做到尽职尽责,显然能够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对此,一些大型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应当铭记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风险的认识意识,加强管理,既要避免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更要坚决杜绝将隐患拖着不解决、不排除,结果造成事故,害人累己。
据介绍,一根罗马柱高度达4.5米,半径30厘米,里面是钢筋,外面是水泥,从高空坠落,无异于一枚“高空炸弹”。这么多的“炸弹”悬停在居民头上,让居民出行都小心翼翼,尽量避开高楼两侧,生怕一不小心遭遇飞来横祸。
如果高空坠落的水泥块仅砸到了车玻璃,按照保险条款是不理赔的,但现在是水泥块砸在车窗旁边,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公司将赔付70%,余下的由车主承担或找他人赔偿。
二、高空坠物如何确定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高空坠物案件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发生了高空坠物事件,无论物业公司是否具有实际过错,直接推定物业公司具有过错,只有物业公司在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形下,才可以免责。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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