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婚前财产。这类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应当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结婚之前,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婚前财产。这类财产通常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应当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 前 财 产 归 属 法 律 规 定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婚前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夫妻对婚前财产有特殊的约定,该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因此,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
在结婚前,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婚前财产。这类财产通常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应当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包括一方的婚前动产和不动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婚前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夫妻对婚前财产有特殊的约定,该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因此,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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