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律师协会获悉!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试行细则已经出台,待通过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后即可公布实施。根据试行细则,广东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在每小时200元~3000元范围内,视具体情况可上下浮动20%。在这一范围内,律师可按照每小时200元~300元直至每小时2500元~3000元等10个档次收费。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律师计时收费细则。
记者随机采访了解到,多数市民都对该试行细则表示出疑惑:“每小时3000元,太贵了吧?”“不是律师收费是协商的吗,怎么又要计时收费?”“时间怎么算的?我跟律师喝茶该不该收费?”……带着这些争议,记者又专访了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薛云华,对一些热点问题,他一一作出回应。
扫描新规则
11月5日,广东省律协第七届理事会召开第5次会议。约两小时后,《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获得通过。会后,省律协会长薛云华透露,该《规则》只会在表述上作些细微改动,再送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审批,“应该很快就可以公布实施。”
秘书助手工作时间不计费
所谓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的计价方式。《规则》指出,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律师所有提供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时间,都可以纳入计时收费范围内。
《规则》明确,广东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在200元~3000元每小时范围内(可上下浮动20%),按200元~300元/小时;300元~400元/小时;400元~500元/小时;500元~600元/小时;600元~800元/小时;800元~1000元/小时;1000元~1500元/小时;1500元~2000元/小时;2000元~2500元/小时;2500元~3000元/小时这十个档次收费。一般以6分钟作为收费的计时单位,尾数不足3分钟的不计算。
计时收费以承办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分别按各自的计算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来进行计算,秘书、助手等相关人员的工作不能计入计时时间。
办案交通时间可减半计算
《规则》指出,律师在受托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时,所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也可以计入计时收费的工作时间。律师在本市办案的,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等工具所花费的必要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每日不足8小时,按实际时间减半计算,每次超过8小时的,按每日8小时减半计算;特殊情况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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