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己宅基地可以自建房。对于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需要经过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建造。没有批准后建造的,则属于违法建筑。法律规定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建住宅,也可以在本村内进行出售、转让或赠与,但是就不能再重新向村委会申请新的宅基地了,原则上是一户一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农村自建房可以立遗嘱吗?
立遗嘱是由遗嘱人自己来进行订立,从而需要结合法律所规定的要件来进行书写,不管是遗嘱的条款还是遗嘱的形式都需要按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处理,但对于自建房在立遗嘱时只能针对于使用权来进行确定,而对于所有权任何人都不可以拥有的。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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