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主是否允许宅基地自建房一直居住?
时间:2023-07-17 08:23:30 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宅基地自建房卖主不反对可以一直住下去吗。

地基的使用权啊,集体产权,既然已经买了,卖主就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了,可以一直住,拆迁的话只按照建房面积赔偿,是没有人头的补偿。

一般农村村民建住宅应按申请、审核、现场查勘、发放许可证、验收、确权办证等程序办理,未经审批擅自建住宅或其他建筑物属违法建筑,应予拆除。

如果建房子超过了宅基地的范畴,或者进行商业用途,或者在住宅下方建设车库(也就是将车库作为一楼)层数过高的话,还需要考虑房子的层数是否符合当地的标准,一般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最多为三层以下(含三层)。

农村的自建房可以继承

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与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农民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而且在继承权的这个问题上不应该区分看待农民或城镇居民。农民本身也有权利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不过很多农村的自建房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继承了房子以后也没办法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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